《中外文论》创刊于2012年,是一本由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主管、主办的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辑刊,自创刊以来,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,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,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。从2009年开始出版,每年1辑,曾用名《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年刊》、《中国中外文艺理论研究》,自2016年起本刊改名为《中外文论》,并由年刊改为半年刊。
本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,在当今国际文化背景下,探讨世界文化艺术、文艺理论问题,倡导中外文化艺术、文艺理论的双向交流,促进我国中外文化艺术、文艺理论工作者的相互沟通,以开阔学术研究的理论视野。既要对我国古代文化进行深入研究,汲取外国文艺理论的价值的成果,又要努力把握我国当代文艺创作、文艺理论的发展趋势,使中外古今融会贯通,在此基础上,扶持和鼓励新的理论创见。奉行主导、多样、鉴别、创新的方针,以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、富有时代性的文艺理论,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贡献力量。
古代文论、西方文论、新媒介理论与批评、《红楼梦》与传统文化(“新红学”百年纪念专栏)、南方批评:生态伦理与文学叙事、附录
1. 标题文字应简明扼要,文中二级标题序号一般用“一、二、三……”形式标出,文中出现数字顺序符号,要以“一”“(一)”“1.”“(1)”级别顺序排列。阿拉伯数字表示序号时,数字后使用下圆点。
2. 文章请附作者简介与课题项目(若为课题项目成果),作者简介一般应包括姓名(含出生年份,出生年份请置于小括号内,后用连接号并后空一格,如:1970- )、籍贯、工作单位、职称、学位等内容;课题项目请标明项目名称与编号。作者简介与课题项目两项内容,请以自动脚注形式,脚注序号位于作者名右上角。
3. 来稿字数以1万字左右为宜,特殊稿件可略长一些,但最好控制在1.5万字上下。凡不同意编辑修改稿件者,请在来稿中注明。
4. 论文请以标题名、作者名(标题下空一行,多位作者请用空格隔开)、作者单位(包括单位名称、所在省市名、邮政编码,各项内容用空格隔开,内容置于圆括号内,位于作者名下一行)、摘要内容(约200字,位置在作者单位下空一行)、关键词、正文(关键词下空两行)、参考文献(正文下空一行)顺序编排。
5. 数字用法请严格执行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》这一国家标准。数字作为名词、形容词或成语的组成部分时,一律用汉字,不用阿拉伯数字。整数一至十,如果不是出现在具体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,可以用汉字,但要照顾到上下文,以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。
6. 论文请用A4纸版式,文章标题为三号黑体,二级标题为小四号宋体加粗,正文一律用五号宋体,正文中以段落形式出现的引文内容为五号字仿宋体,并整体内缩2字符。注释一律采用自动脚注形式,每页重新编号。
7.标点符号一律按国家公布的《标点符号使用方法》的规定准确地使用,外文字母符号应采用国际通用标准,必须用印刷体,分清正斜体、大小写和上下角码。连接线一般使用“一”字线,占一个汉字的位置。
8.稿件所引资料、数据应准确、权威,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。凡引用他人观点、数据、资料、数据等,无论是否发表,无论纸质、电子版、网络资源或转引文献,均应详细注释。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、评论、引用,应力求客观、公允、准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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